珠海市渔港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为在渔港的渔民和渔业船舶提供服务,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2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