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河道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三条有效河道生态保护应当加强流域水生态功能的保护和修复,注重水生态安全以及河道环境改善,保持河流自然流向和河道自然形态,保障水域面积。通过建设河流生态湿地、特色园林景观、低洼绿地、河堤植树等生态工程,修复、保护河道生态系统,提高水体自然净化和修复能力。地方法规 · 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6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