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上空及建筑物、构筑物之间设置架空管线,应当按照谁设置、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市容管理的要求保持整齐、美观,并定期维护。

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