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河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地方法规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