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湖工业遗产群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本溪湖工业遗产群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