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本溪湖工业遗产群所在厂矿企业区域内现存的国有车间厂房等因建设博物馆等场所需要腾空的,应征得所有权人、使用人同意,相关安置补偿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