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控制吸烟监管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则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