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七章 监督检查第六十五条有效违反本办法规定,侵害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