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规则/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已修改本规则自2021年6月10日起施行。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6月10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