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社会科学普及应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推进文化润疆工程。

社会科学普及应当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教育引导公民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心灵深处。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