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二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科学普及公共场馆、设施的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加强对现有社会科学普及公共场馆、设施的利用、维修和改造。政府投资建设的社会科学普及公共场馆、设施应当免费开放,不得擅自拆除或者改变用途。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向公众开放其社会科学普及场馆和设施。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建设社会科学普及场馆、设施,开展公益性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