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殡仪馆、医疗机构和其他有保管遗体业务的单位应当建立尸体登记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防止违法外运。

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