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第十七条有效自然资源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2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