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条

有效

市、区政府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等用人单位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发挥政府、企业、专业组织、行业协会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赋予用人单位更大的人才评价权。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