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鼓励加大应用场景开放力度,支持在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医疗健康、文化教育、生态环境、综合能源利用等领域应用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提升城市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发挥科技创新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民生改善中的作用。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