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二章 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第十五条有效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以及科技人员开展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提升关键核心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及颠覆性技术供给能力,推动基础科学研究和产业技术创新融通发展。深入实施高等教育提升计划,推进在本市的高等院校布局建设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和创新需求的新兴学科。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