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三条有效城市道路两侧种植的行道树应当选择适应城市道路环境条件、符合交通安全要求、与道路景观相协调、地方特色鲜明的树种。地方法规 · 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