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第五条已废止参加义务植树或者参加其他相应绿化任务的劳动力,只能用于营造国有林、集体林和城镇公用绿地、街道、近郊荒山的绿化。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2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