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利用自有场所、设施设立爱心服务点、公益阅读点,为环卫工人等户外劳动者和其他需要帮助的人员提供饮用水、餐食加热、遮风避雨、看书读报等便利服务。

地方法规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