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苏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七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和北流市、玉州区人民政府应当将苏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