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苏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三十条有效大容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江口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罗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玉林市市区集中式供水的其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保护和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