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苏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