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宣传教育。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做好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工作。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知识的教育。

地方法规 · 崇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