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章 乡村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第四十九条有效家畜家禽实行圈养(水禽除外),保持饲养场所卫生,不得使粪便、污水外流。乡村内经营性、规模化饲养家畜家禽的,逐步实行饲养区与居住区分离。地方法规 · 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