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和维护整洁、优美、宜居的城乡环境,促进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