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热源单位和供热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文明服务规范,向社会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和报修电话,在供热期间实行二十四小时受理制度,及时处理用户反映的供热问题,并主动接受公众、新闻媒体等社会舆论监督。

地方法规 · 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