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绿色矿山建设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绿色矿山建设,应坚持生态优先、协调发展,示范先行、逐步达标,矿业经济与矿山环境共同发展原则。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