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红枣产业促进条例/第六章 品牌建设与保护第三十四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若羌红枣"、"且末红枣"等获得国家产地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产品和红枣区域公用品牌的保护。地方法规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15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