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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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

第十六条

有效

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执行救援、救助任务并标有红十字标志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有优先通行的权利。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5日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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