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禁止在无公害蔬菜基地堆放废弃物,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禁止在无公害蔬菜基地附近新建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工程项目。

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