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十条有效重大建设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以及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2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