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支持大数据中心、云计算中心、超算中心、灾备中心等单位和大数据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降低用电成本。

符合条件的大数据中心、云计算中心、超算中心、灾备中心等,按照国家和省规定享受电价优惠政策。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