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大数据发展条例/第二章 数据资源第十三条有效省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应当制定公共数据采集、归集、存储、共享、开放、应用等活动的具体管理办法。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