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共厕所建设规划,并按照规定的标准建设、改造或者支持有关单位建设、改造公共厕所。在繁华地段、风景旅游区应当建设标准化的水冲公共厕所。鼓励和支持临街单位对外开放内部厕所。城市旱厕、化粪池应当及时掏运。地方法规 · 铁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