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统计条例/第二章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第十三条有效统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对其负责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资料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的一致性负责。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