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有效

县级以上选举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违反选举法规定的,由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受理;乡级选举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违反选举法规定的,由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受理。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