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保护意识。地方法规 ·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