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内容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照《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查处。

地方法规 ·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