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第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厚度小于0.01毫米或者其他指标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农用地面覆盖薄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