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二条已修改原告在起诉状中直接列写第三人的,视为其申请人民法院追加该第三人参加诉讼。是否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百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百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