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楚雄彝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