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第十七条有效行政审批事项的制式证照和样本由监督管理部门的上级部门提供的,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协助申领。制式证照可以自行印制的,由集中审批部门印制。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