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实施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应当因地制宜、科学合理,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不得对土壤和周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