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四章 养犬行为规范第二十八条有效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或者携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接种狂犬病疫苗。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责任。地方法规 · 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