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黎族自治县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条例/第四章 激励措施第二十条有效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机具购置、还田作业以及秸秆综合利用实施补贴等优惠政策。地方法规 ·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5月7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