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黄河风情线大景区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修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大景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公共设施,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破坏大景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公共设施的行为。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