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黄河风情线大景区保护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活动结束后,未拆除设施、及时清理场地的,由大景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限期恢复原状,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