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城乡规划实行统一管理,各类城镇新区、产业集聚区、开发区、专业园区和规划区内的风景名胜区等应当统一纳入城乡规划。

地方法规 ·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