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编 分则/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第四百四十九条有效在战时,对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四百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百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