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编 总则/第三章 刑罚/第一节 刑罚的种类第三十四条有效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